入职新单位需要提供社保证明是否无法隐瞒?
我打算入职一家新单位,新单位要求提供社保证明。我之前有些不想让新单位知道的工作经历,所以想问问提供社保证明的话是不是就没办法隐瞒之前的工作情况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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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入职新单位时,如果被要求提供社保证明,通常是难以隐瞒相关工作经历的。社保证明是指由社保局出具的缴费清单,详细载明社会保险投保人的电脑号、身份号、参保起止时间及缴费金额等信息,是能够真实反映参保人在各个时间段的参保情况的有效文件。 从法律层面来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这意味着只要你在某个单位工作过,该单位按照法律规定为你缴纳了社保,那么社保系统中就会留下相应的记录。新单位通过你提供的社保证明,就可以清晰地了解到你之前的参保单位、参保时间等信息,从而知晓你曾经的工作经历。 此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有权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这里的基本情况就可能涵盖工作经历等内容。所以,如果你刻意隐瞒真实的工作经历,可能会被视为违反如实告知义务。一旦新单位发现你提供的信息存在虚假或隐瞒情况,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劳动合同可能会被认定无效。并且,根据该法第三十九条,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因此,在入职新单位提供社保证明时,隐瞒工作经历既不现实,也可能面临法律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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