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员工离职工资结算有什么规定?
我在长沙工作,最近打算离职,想了解一下这边关于离职工资结算的具体规定。比如什么时候能拿到工资,会不会有克扣的情况等。希望能详细了解一下这方面的规定,心里有个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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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长沙,员工离职工资结算有明确的法律规定。 首先,依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当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湖南省工资支付监督管理办法》也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依法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的,工资计发到劳动合同终止或者解除之日,并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起3日内一次性付清劳动者的工资。 具体来说,如果是劳动合同到期正常终止,用人单位需在劳动合同到期当天或次日一次性结算清楚所有工资;要是员工在劳动合同有效期内主动提出辞职,用人单位须在员工提交辞呈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全部薪资;当员工因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约定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而解除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同样要在劳动合同解除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一次性结清所有工资。 另外,如果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 总之,法律保障劳动者能按时足额拿到离职工资,用人单位不能随意克扣或拖欠。如果遇到工资结算不合理的情况,劳动者可以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 相关概念: 克扣工资:指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扣减劳动者应得工资。 无故拖欠工资:指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超过规定付薪时间未支付劳动者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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