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案件是否适用疑罪从无原则?
我遇到一个民事纠纷,在这个案子里有些事实不太清楚,证据也有点模棱两可。我就想知道,在民事案件里会不会像刑事案件那样采用疑罪从无的原则来处理呢?要是证据不足的话,会怎么判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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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的法律体系中,“疑罪从无”主要适用于刑事案件,并不直接适用于民事案件。 “疑罪从无”是指在刑事诉讼中,当对被告人是否犯罪存有疑问且无法达到证据确实、充分的证明标准时,应当作出无罪的判决。这一原则源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该法第二百六十条规定,第一审人民法院判决被告人无罪、免除刑事处罚的,如果被告人在押,在宣判后应当立即释放。这体现了在证据不足、无法认定有罪的情况下,保障被告人合法权益的精神。 而民事案件遵循的是“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也就是说,在民事纠纷中,提出诉讼请求的一方需要提供证据来支持自己的主张。如果其提供的证据不足以证明自己的主张,那么该当事人就要承担不利的法律后果。 比如,甲起诉乙要求归还借款,甲就需要提供诸如借条、转账记录等证据来证明借款事实的存在。如果甲无法提供有效的证据,法院就可能不会支持甲的诉讼请求。所以,与刑事案件的“疑罪从无”不同,民事案件是根据双方的举证情况来判断案件事实和作出判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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