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被收购员工有赔偿吗?
我所在的公司最近被其他公司收购了,我很担心自己的权益问题。想了解下在这种公司收购的情况下,员工是否能得到赔偿呢?赔偿的标准和条件是怎样的?希望懂法律的朋友能给我解答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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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公司收购的情形下,员工是否能获得赔偿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我们要明确几个法律概念。公司收购是指一个公司通过产权交易取得其他公司一定程度的控制权,以实现一定经济目标的经济行为。而赔偿在劳动法领域通常是指用人单位因违反法律法规或劳动合同约定,给劳动者造成损失而给予的补偿。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也就是说,如果公司只是股东发生变更,公司主体并没有实质变化,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这种情况下员工一般是没有赔偿的。因为劳动合同的双方主体依然存在且有效,员工的工作内容、工作地点、工资待遇等主要劳动条件并未改变。 然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如果公司收购后,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同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这里的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另外,如果公司收购后,出现恶意裁员等违法行为,比如没有提前通知、没有支付经济补偿等,员工还可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规定,要求用人单位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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