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公司的哪些行为是违反劳动法的?

我在一家公司上班,感觉公司有些做法不太对劲,但又不确定是不是违反了劳动法。比如经常加班还不给加班费,节假日也不按规定放假。我想了解下,从法律角度来说,公司有哪些行为是明确违反劳动法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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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劳动法违规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明确规定了公司在劳动用工方面的各项义务,公司的以下行为通常被认定为违反劳动法。 首先是关于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方面。法律规定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如果公司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就需要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要是公司经常让员工加班,却不按照这个标准支付加班费,或者在法定节假日强制员工上班且不支付相应报酬,那就是违反劳动法的行为。 其次是在工资支付方面。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比如公司以各种不合理的理由扣除员工工资,或者到了约定的发薪日却无故拖延发放工资,这都侵犯了劳动者获得劳动报酬的权利,违反了劳动法。 再者是关于劳动合同的签订。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如果公司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超过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另外,在劳动安全卫生方面,公司必须为劳动者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对从事有职业危害作业的劳动者应当定期进行健康检查。如果公司忽视劳动者的安全和健康,没有提供必要的防护措施和检查,也是违反劳动法的。 还有就是在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保护方面。公司不得安排女职工从事矿山井下、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其他禁忌从事的劳动;不得安排女职工在经期从事高处、低温、冷水作业和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不得安排女职工在怀孕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对怀孕七个月以上的女职工,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九十天的产假。对于未成年工(年满十六周岁未满十八周岁),公司不得安排其从事矿山井下、有毒有害、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其他禁忌从事的劳动,并应当对未成年工定期进行健康检查。如果公司违反这些规定,同样违反了劳动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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