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公司不续签劳动合同怎么赔偿?
我和公司的劳动合同快到期了,听说公司可能不打算和我续签。我在这公司干了挺长时间,也挺努力的,现在心里特别没底。我就想知道,如果公司真不续签了,会怎么赔偿我呢?我该怎么做才能保障自己的权益?
张凯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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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公司不续签劳动合同时,赔偿问题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要明确经济补偿的概念。经济补偿是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时,用人单位依法一次性支付给劳动者的经济上的补助。简单来说,就是在特定情况下,单位给员工的一笔钱,用来弥补员工因为合同结束可能面临的一些经济损失。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劳动合同期满的,劳动合同终止。第四十六条又规定,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关于经济补偿的标准,《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有详细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这里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举个例子,如果员工在公司工作了3年零8个月,那么公司应支付4个月工资作为经济补偿;如果工作了1年零2个月,公司应支付1.5个月工资作为补偿。
如果公司不按照规定支付经济补偿,劳动者可以先和公司协商解决。要是协商不成,劳动者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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