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只续约两个月,我不同意该怎么办?
公司和我劳动合同到期了,这次提出只续约两个月。我觉得时间太短,对职业发展没好处,所以不想同意。但又不知道该怎么处理,也不清楚自己有哪些权益,想问问遇到这种情况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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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公司提出续约两个月,而你不同意时,以下从不同方面为你分析相应的处理办法以及涉及的法律问题。 首先,我们要明白劳动合同续签本质上是一种双方协商的过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条规定,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这意味着,续签合同也需要你和公司双方都同意,任何一方不同意都无法达成续签协议。 如果你不同意公司只续约两个月的提议,你可以积极与公司进行沟通。向公司说明你的想法和需求,比如你希望续签更长的期限,以获得职业的稳定发展。通过友好协商,也许能够达成一个双方都能接受的续约方案。 如果与公司沟通后,公司仍然坚持只续约两个月,而你还是不同意,那么可能出现两种结果。一种是公司与你终止劳动合同。在这种情况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劳动合同期满的,劳动合同终止;第四十六条规定,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也就是说,如果公司终止与你的劳动合同,公司需要向你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的标准是按你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你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你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另一种结果是,你继续在公司工作,但没有签订新的书面劳动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所以,如果公司不与你续签合同,而你继续工作,从第二个月起,公司就需要支付你双倍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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