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公司暂停营业和注销在员工赔偿方面有什么区别?

我在一家公司上班,最近公司面临经营困境,有可能暂停营业或者直接注销。我想知道这两种情况对我们员工赔偿有啥不同,自己心里好有个底,不然都不知道未来该怎么办,所以想了解下具体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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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员工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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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了解公司暂停营业和注销在员工赔偿方面的区别之前,我们先来明确几个法律概念。公司暂停营业,简单来说就是公司暂时停止开展经营活动,但公司的主体资格仍然存在,就好比人只是暂时休息了,并没有消失。而公司注销则意味着公司的主体资格彻底消灭,就像人离开了这个世界一样。 当公司暂停营业时,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二条,非因劳动者原因造成单位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用人单位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劳动者提供了正常劳动,则支付给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不得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若劳动者没有提供正常劳动,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通常情况下,各地会有不同的规定,比如有些地方规定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一定比例支付生活费。 而当公司注销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第五项规定,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劳动合同终止。同时,该法第四十六条第六项规定,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这里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综上所述,公司暂停营业时,员工可能在一段时间内仍能获得一定的工资或生活费,劳动关系也可能继续存在;而公司注销时,劳动关系终止,员工能获得相应的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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