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公司注销是否需要给员工补偿?

我在一家公司上班,最近听说公司要注销了。我很担心自己的权益,想知道公司注销的话,会不会给我们员工相应的补偿呢?要是补偿,标准是怎样的?不补偿又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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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司注销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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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注销是需要给员工补偿的。这涉及到一个法律概念叫做经济补偿,简单来说,就是当出现一些法定的情形时,用人单位需要按照一定标准向劳动者支付的金钱补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劳动合同终止。而该法第四十六条又明确,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经济补偿的标准,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是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这里所说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如果公司注销时不按照规定给予员工经济补偿,员工可以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员工可以先与用人单位协商,也可以请工会或者第三方共同与用人单位协商,达成和解协议。若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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