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公司转让员工不想留下来是否有赔偿?

我们公司最近转让了,我不太想留在新公司继续工作。我想知道在这种情况下,我能不能从公司拿到赔偿啊?不太清楚相关的法律规定,希望有人能解答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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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司转让赔偿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公司转让的情况下,员工不想留下来是否能获得赔偿,需要分情况来看。首先要理解几个关键的法律概念。劳动合同的变更,指的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在原劳动合同的基础上,对合同内容进行修改或者补充。而经济补偿,是在特定情形下,用人单位按照法律规定给予劳动者的补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也就是说,如果公司转让仅仅是投资人等事项的变更,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员工如果主动提出离职,通常是没有经济补偿的。 然而,如果公司转让导致了劳动合同的重大变更,比如工作地点、工作岗位、劳动条件等发生了较大变化,并且这种变化对员工造成了实质性的影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如果双方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一致,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同时,按照该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所以,要是公司转让后没有导致劳动合同的重大变更,员工自己不想留下来,主动离职一般没有赔偿;但要是出现了上述所说的重大变更,且双方无法协商一致,员工因此离职,就可能获得相应的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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