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辞职后该如何进行赔偿?

我最近刚辞了职,公司好像涉及一些该给我赔偿的情况,但我不太清楚具体怎么赔偿。比如工作年限和赔偿金额怎么算,哪些情况下我能拿到赔偿,赔偿的标准是怎样的。我希望了解辞职后赔偿的相关法律规定和计算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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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辞职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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辞职后赔偿的情况较为复杂,需要根据不同情形来确定赔偿方式和金额。 首先,我们来看看用人单位需要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有以下几种情形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这通常是指用人单位存在一些违法行为,比如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等,劳动者因此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就需要支付经济补偿。(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也就是用人单位主动提出,和劳动者协商好解除合同,这种情况下也有补偿。(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比如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等情况。(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即用人单位进行经济性裁员的情况。(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也就是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等情况。(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关于经济补偿的计算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这里所说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如果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然而,如果是劳动者主动辞职,一般情况下用人单位无需支付经济补偿,但如果是用人单位存在过错,如上述提到的未提供劳动保护、未及时支付报酬等情况导致劳动者辞职,劳动者依然可以要求经济补偿。另外,如果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或者竞业限制约定,需要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服务期是指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竞业限制则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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