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从集团法人转岗子公司赔偿怎么计算?

我原本在集团法人单位工作,现在公司要把我转岗到子公司。我不太愿意转岗,担心自身权益受损。想了解这种情况下赔偿该怎么算,有哪些法律依据保障我的权益,希望得到专业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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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转岗赔偿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首先,我们来明确几个关键概念。集团法人和子公司在法律上是不同的主体。子公司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而集团法人是整个集团的核心法律主体。 当员工从集团法人转岗到子公司时,如果是员工不同意转岗,而公司强制要求,这可能涉及到劳动合同的变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也就是说,公司不能擅自变更员工的工作岗位,必须和员工协商并达成一致。 如果公司没有与员工协商一致就强制转岗,员工因此解除劳动合同,公司应当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的计算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这里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例如,员工在集团法人单位工作了3年零4个月,那么公司应支付3.5个月工资作为经济补偿。如果公司拒绝支付,员工可以通过劳动仲裁等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另外,如果公司和员工协商一致转岗到子公司,并且员工在集团法人单位的工作年限合并计算到子公司,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后续因为子公司的原因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的工作年限会把在集团法人单位的工作时间也算进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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