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适应期被辞退是否有赔偿?

我在公司适应期内,今天突然被通知辞退,我想知道这种情况下公司应不应该给我赔偿,我不太懂法律,希望能了解下具体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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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试用期辞退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法律上,通常所说的“适应期”一般对应试用期。试用期被辞退是否有赔偿,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我们要明白赔偿的概念。这里的赔偿一般指的是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而经济补偿是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在试用期中,除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了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且无需支付赔偿的情形,包括:(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分别是:(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如果是因为这些原因被辞退,用人单位需要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无需支付赔偿金。 所以,如果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辞退劳动者,却不符合上述法定情形,就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赔偿金。比如,用人单位没有任何合理理由,仅仅因为自身经营问题就辞退处于试用期的劳动者,这就可能构成违法解除,劳动者有权要求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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