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常离职公司是否有补偿?
我打算正常离职,不知道公司会不会给我补偿。我在公司兢兢业业工作多年,要是有补偿能缓解我接下来找工作的经济压力,所以想问问法律上正常离职公司到底有没有补偿,是怎么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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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常离职公司是否有补偿,需要分不同的情况来看。首先来解释一下“正常离职”,一般就是指员工主动离职和因合同到期员工不续签而离职这两种情况。 在员工主动离职的情况下,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这种主动离职,通常是员工基于自身的职业规划、家庭因素等主动做出的选择,公司是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的。因为这并不是公司的过错导致员工离职,所以法律上没有强制要求公司给予补偿。 而如果是劳动合同到期,员工不愿意续签的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五项规定,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也就是说,如果公司提出维持或提高原来的合同条件和员工续签,员工拒绝,这种情况公司不用支付补偿;但如果公司降低了合同条件,员工不续签,公司就需要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另外,如果是因为公司存在违法行为,比如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等,员工被迫离职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和第四十六条规定,公司应当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所以正常离职是否有补偿,得根据具体的离职原因和情形来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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