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正常离职公司是否有补偿?

我在公司干了几年,现在打算正常离职,但不太清楚这种情况下公司会不会给补偿。我工作期间表现一直不错,也没有违反过公司规定。就想知道像我这种正常离职的,法律上对于公司是否给补偿是怎么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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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正常离职的情况下,公司是否给予补偿需要分情况来看: 如果是员工因个人原因主动辞职,比如找到了更好的工作机会、个人职业规划调整等,这种情况下公司一般是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的。因为这是员工自主选择离开公司,并非公司方面存在过错或其他法定需要支付补偿的情形。 但如果存在一些特殊情况,公司则需要支付经济补偿。例如: - 公司存在违法情形,劳动者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像公司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等。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在这些情形下,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且根据第四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 公司提出的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在这种由公司提出协商解除的情况下,公司需要支付经济补偿。 - 公司无过失性辞退。比如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等情形,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同时根据第四十六条规定,这种情况下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 公司经济性裁员。当用人单位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进行经济性裁员时,也需要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经济补偿的标准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这里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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