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孕被裁员的补偿标准是什么?
我怀孕了,可公司却要裁掉我,我心里特别着急,也不知道该怎么办。我想了解一下,像我这种怀孕被裁员的情况,公司应该按照什么标准给我补偿呢?这关系到我和宝宝以后的生活,希望能得到准确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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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女职工处于孕期时,公司进行裁员这种行为是违反法律规定的。下面为你详细解释相关的法律概念和补偿标准。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这就意味着,在女职工怀孕期间,公司不能以无过失性辞退(比如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等情况)或者经济性裁员等理由来解除劳动合同。如果公司违反上述规定,强行将怀孕的女职工辞退,就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经济补偿的计算方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中有明确说明,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这里所说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举个例子,如果你在公司工作了3年,月平均工资是5000元,那么正常的经济补偿应该是3×5000 = 15000元。但因为公司是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所以要支付的赔偿金就是15000×2 = 30000元。所以,当怀孕女职工遭遇公司裁员时,可以要求公司按照上述标准支付赔偿金。如果公司拒绝支付,女职工可以通过劳动仲裁或者向法院起诉等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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