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试用期被离职是否可以要求赔偿?

我在一家公司试用期,今天突然被通知离职。我也没犯什么大错,就是业绩稍微差了点。我想知道这种情况下,我能不能要求公司给我赔偿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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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试用期离职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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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试用期被离职是否可以要求赔偿,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我们来明确“试用期”的概念。试用期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相互了解、相互适应的一个时间段。在这个期间,双方都有一定的选择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在试用期中,除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 接下来,我们看不同情形。如果是因为劳动者存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情形,比如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等,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无需向劳动者支付赔偿。因为这是劳动者自身存在过错,用人单位基于法律规定行使解除权。 然而,如果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比如没有合理理由,仅仅因为业绩稍微差一点就辞退员工,劳动者是可以要求赔偿的。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所以,在试用期被离职,劳动者要根据具体情况判断自己是否有权要求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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