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三个月不发工资,我辞职有赔偿吗?
我所在的公司已经三个月没发工资了,生活都快成问题。我想辞职,又担心没有赔偿。我就想知道在这种情况下辞职,公司会不会给我赔偿?我该怎么做才能保障自己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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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公司三个月不发工资的行为属于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这是一种严重违反劳动合同约定和劳动法律法规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这意味着当公司出现不按时发工资的情况时,你有权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 其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所以,在公司三个月不发工资,你依据第三十八条规定辞职的情况下,公司需要向你支付经济补偿。 关于经济补偿的标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这里所说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如果你遇到公司三个月不发工资的情况并打算辞职获得赔偿,你需要注意保留好相关证据,比如劳动合同、工资条、考勤记录、聊天记录等,以证明公司存在拖欠工资的行为以及你的工作年限、工资水平等。之后可以先与公司协商赔偿事宜,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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