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常拖欠工资辞职是否有赔偿金?
公司总是拖欠我的工资,每次发工资都要晚好几天,甚至有时候晚一个月。我实在受不了这种情况,想辞职。我想知道,因为公司经常拖欠工资我辞职的话,能不能拿到赔偿金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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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常拖欠工资导致员工辞职,员工是可以获得赔偿金的。下面为您详细解释。首先,我们要明白工资的概念。工资是指用人单位依据国家有关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以货币形式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它涵盖了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以及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等。用人单位有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义务。如果用人单位经常拖欠工资,这就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该条规定,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的计算方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这里所说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所以,当遇到用人单位经常拖欠工资的情况,劳动者以此为由辞职,是能够获得相应赔偿金的。不过,劳动者需要注意保留好相关证据,比如劳动合同、工资条、考勤记录等,以便在主张权益时能够证明自己的工作情况和用人单位拖欠工资的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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