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在地下室上班期间因缺氧意外死亡该如何赔偿?
我公司有个员工在地下室上班时,因为缺氧意外死亡了。我们现在不知道该按照什么标准和方式去进行赔偿,也不清楚具体要承担哪些责任。想了解一下在这种情况下,法律规定的赔偿流程和赔偿项目都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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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种员工于地下室上班期间因缺氧意外死亡的情况,涉及到工伤赔偿的相关法律问题。首先来了解一下工伤的概念,工伤是指劳动者在从事职业活动或者与职业活动有关的活动时所遭受的不良因素的伤害和职业病伤害。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此案例中员工在地下室上班期间因缺氧意外死亡,符合该条规定,应认定为工伤。 对于工伤死亡赔偿,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是丧葬补助金,标准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二是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三是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赔偿的流程一般如下:首先用人单位应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如果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如果用人单位未按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认定为工伤后,就可以按照上述赔偿标准进行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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