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单位未签劳动合同突然辞退员工该如何补偿?

我在一家单位工作了几个月,单位一直没和我签劳动合同,现在突然把我辞退了。我想知道这种情况下单位应该怎么给我补偿,我的权益该怎么保障,希望懂法律的朋友帮我解答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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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劳动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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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种情况下,单位的行为涉及未签订劳动合同和突然辞退员工两个方面的问题,下面为您详细解释相关补偿规定。 首先,关于未签订劳动合同的补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也就是说,从您入职满一个月的次日开始,到您被辞退时,这期间单位除了要正常支付您工资外,还需要额外再支付一倍的工资作为赔偿。例如,您每月工资是5000元,入职两个月后被辞退,那单位就需要再支付您一个月5000元的赔偿。 其次,关于突然辞退员工的补偿。如果单位没有正当理由辞退您,这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还是以月工资5000元为例,如果您工作了两个月,那单位需要支付您一个月工资5000元的赔偿金。 综上所述,您既可以要求单位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差额,又可以要求单位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您可以先和单位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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