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没缴纳社保的员工离职如何补偿?

我在一家公司工作几年了,公司一直没给我缴纳社保。现在我打算离职,想知道这种情况下公司应该怎么给我补偿,是给一笔钱吗,具体怎么算,有什么法律依据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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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社保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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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员工因公司未缴纳社保而离职时,是可以获得相应补偿的。下面为您详细介绍相关情况。 首先,从经济补偿方面来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同时,该法第四十六条明确,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的计算方式依据该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这里所说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其次,关于社保补缴。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所以,员工可以要求公司补缴在职期间未缴纳的社保。 若员工与公司就补偿和社保补缴问题无法达成一致,员工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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