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故克扣工资申请劳动仲裁有什么补偿?
我所在的公司无故克扣了我的工资,我打算申请劳动仲裁。但我不太清楚通过劳动仲裁能获得什么补偿,想了解一下这方面的法律规定,以便心里有底,知道自己能争取到哪些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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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劳动法律关系中,无故克扣工资是指用人单位没有正当理由扣减劳动者应得的工资。这属于用人单位违反劳动法律法规的行为,劳动者在这种情况下申请劳动仲裁是有相应补偿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所以,如果用人单位无故克扣工资,劳动者申请劳动仲裁,首先可以要求用人单位足额支付被克扣的工资。 另外,如果用人单位逾期不支付,劳动者还能获得加付赔偿金。加付赔偿金的标准是应付金额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这里的应付金额就是被克扣的工资数额。例如,公司无故克扣了你5000元工资,在劳动仲裁判定公司支付后,如果公司逾期不支付,那么公司可能需要按照2500元(5000元的50%)到5000元(5000元的100%)的标准向你加付赔偿金。 此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劳动者以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为由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比如,你在公司工作了3年零3个月,月工资是8000元,那么公司需要支付给你的经济补偿就是3.5个月的工资,即28000元(8000元×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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