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怀孕公司单方解除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我怀孕了,公司却单方要解除和我的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我心里特别慌,不知道自己能拿到多少赔偿。想了解下这种情况下赔偿标准是怎么算的,是按工资还是工作年限来确定呢,希望能有人详细给我讲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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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要明确,孕期公司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是违法的。 在这种情况下,公司需要支付的是赔偿金,而赔偿金是补偿金的双倍。 补偿金的计算方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这里所说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 举例来说,如果您在公司工作了3年,解除合同前12个月平均工资是5000元,那么补偿金就是3×5000 = 15000元,而赔偿金就是补偿金的双倍,即15000×2 = 30000元 。 要是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另外,《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所以公司违法解除与您的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就要按照上述标准来赔偿您。 相关概念: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 经济补偿金:是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后,用人单位依法一次性支付给劳动者的经济上的补助 。 赔偿金:是用人单位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的赔偿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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