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提前解除劳动关系的赔偿标准是什么?
我在一家公司上班,签了三年合同,现在才一年多,公司突然说要提前解除劳动关系。我想知道公司这么做的赔偿标准是怎样的,我能拿到多少赔偿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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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提前解除劳动关系的赔偿标准在不同情况下有所不同。首先我们要了解两个重要概念,经济补偿和赔偿金。 经济补偿是指在一些法定情形下,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时,按照法律规定给予劳动者的补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这里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而赔偿金则是在用人单位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需要支付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也就是说,如果公司没有合法理由提前解除劳动关系,就属于违法解除,需要支付赔偿金。例如,你在公司工作了一年零三个月,正常经济补偿是一个半月工资,若公司违法解除,就需要支付三个月工资作为赔偿金。 不过,如果公司是因为劳动者存在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等情形而提前解除劳动关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用人单位无需支付经济补偿和赔偿金。所以,具体公司提前解除劳动关系的赔偿情况,要结合实际解除原因来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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