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立案后支付了会怎样?
我之前因为资金周转困难,没及时给员工发工资,被以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立案了。现在我东拼西凑把工资都发了,想知道立案后支付工资这种情况会有什么后果呢,会不会还被判刑啥的,特别担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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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立案后支付了劳动报酬,这种情况在法律上是有相应规定的。首先,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是指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行为。这一规定出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六条之一。 当该罪名立案之后,如果犯罪人支付了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依据《关于审理拒不支付劳动报酬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在提起公诉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并依法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刑事处罚。也就是说,若在检察机关正式向法院提起公诉前,行为人支付了拖欠的劳动报酬,并且按照法律规定对劳动者进行了赔偿,那么法院在量刑时会考虑减轻对行为人的处罚,甚至有可能免除刑事处罚。 即便在一审宣判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并依法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的,也可以从轻处罚。这意味着,如果在法院一审判决之前支付了劳动报酬并承担赔偿责任,虽然不能像提起公诉前支付那样有减轻或免除处罚的可能性大,但仍然可以在量刑上得到从轻的处理。所以,立案后支付劳动报酬对于犯罪人的处罚是有积极影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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