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签了合同说干不满六个月算短期,干了两个月是否按短期算工资?

我和公司签了合同,里面提到干不满六个月算短期。现在我才干了两个月,想离职,不知道工资是按正常标准算,还是得按照合同里说的短期来算,很担心工资会少发,想了解一下法律上是怎么规定的。
展开 view-more
  • #劳动合同
  • #工资结算
  • #短期工资
  • #劳动法规
  • #合同效力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这种情况下,是否按短期算工资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首先,我们来明确一下合同的性质和效力。合同是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的结果,具有一定的法律效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所以,你和公司签订的合同只要符合法定形式,就是有效的。 然而,合同中的条款也不能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如果合同中关于短期工资的约定,实质上是不合理地克扣劳动者工资,那么该条款可能会被认定为无效。例如,短期工资标准远低于正常工资标准,导致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受到严重损害。 另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规定,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二)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如果合同里按短期算工资的条款属于上述情况,那么你可以主张该条款无效,要求按照正常工资标准结算。 如果合同中关于短期工资的约定是合理的,没有违反法律法规,并且双方在签订合同时是自愿平等的,那么一般情况下是要按照合同约定来执行的。比如,短期工资标准是在合理范围内适当降低,且在你签订合同时你是知晓并同意的,那么干了两个月就可能按短期算工资。但即便如此,也不能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国家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最低工资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报国务院备案。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综上所述,你需要综合考虑合同条款的合理性、是否违反法律法规等因素来判断工资结算方式。如果和公司在工资结算上存在争议,你可以先和公司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avatar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suggest-qr
mobile-suggestion
qr why
mobile-cta-laywer cta-laywer
免费法律咨询 3423名律师在线 3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联系立即拨打立即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