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需要在户口所在地办理吗?
我和我爱人打算离婚,但是我俩现在工作的城市和户口所在地不是一个地方。想问下离婚是不是必须得回户口所在地办理,还是在现在居住的城市也能办呢?
展开


离婚是否需要在户口所在地办理,需要分情况来看,主要有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两种方式。 协议离婚方面,依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规定,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也就是说,协议离婚通常要在一方户口所在地办理。比如,夫妻双方户口分别在A市和B市,那么他们可以选择去A市或者B市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不过,自2021年开始,部分地区开展了婚姻登记“跨省通办”试点工作。在试点地区,双方均非本地户籍的婚姻登记当事人可以凭一方居住证和双方户口簿、身份证,在居住证发放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婚姻登记。 诉讼离婚的管辖相对复杂一些。一般情况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这意味着,如果要通过诉讼离婚,通常是在被告户口所在地法院起诉,但如果被告离开户口所在地,在其他地方连续居住满一年以上,那么可以在被告的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例如,被告户口在甲县,但在乙市已经连续居住了两年,那么原告可以在乙市的法院起诉离婚。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