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是否要补偿对方房款?
最近在考虑离婚的事情,和对方在房子的问题上有一些分歧。房子情况比较复杂,想知道在法律层面上,到底需不需要补偿对方房款呢?主要就是想搞清楚法律对于这种离婚时房款补偿是怎么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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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是否要补偿对方房款,需要分不同情况来看。 首先,如果是协议离婚,补偿事宜由双方协商,达成一致后签订协议,协议只对双方有约束力。 要是协商不成进入司法程序,就要依据法律来判断了。 如果房子是一方婚前购置的,原则上属于个人财产。但要是存在贷款未还清的情况,婚前支付的款项属于一方个人财产,婚后共同偿还的部分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获得房产所有权的一方要给另一方相应补偿款。比如男方婚前买房付首付,婚后夫妻共同还贷,离婚时房子归男方,那么男方要补偿女方婚后共同还贷及对应增值部分的一半。这依据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要是房子是夫妻双方共同出资购买的,那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先由双方协商房子归谁,协商不成,法院会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获得房子的一方需对另一方进行合理补偿。 相关概念: 夫妻共同财产: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产。 个人财产:指在婚姻关系中属于夫妻一方独有的财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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