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离婚时把房子给孩子但没过户,房子是否会被执行?

我和前任离婚时,协议把房子给孩子,不过一直没过户。最近听说前任有债务纠纷,我特别担心这房子会不会因为他的事被执行走,想知道从法律角度看,这种没过户的房子到底会不会被执行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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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离婚房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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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层面,离婚时约定将房子给孩子但未办理过户手续,房子是否会被执行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我们要明确一些基本概念。夫妻离婚时签订协议把房子给孩子,这其实是一种赠与行为。而房屋的所有权转移,在我国法律规定里,是以办理过户登记为标志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也就是说,虽然夫妻双方有把房子给孩子的约定,但没过户的话,从法律意义上房子还不属于孩子。 如果涉及到执行问题,要看申请执行人是谁以及债务产生的时间和性质。假如债务是在离婚协议签订之后,且是夫妻一方的个人债务,那么一般情况下,法院不能执行这套约定给孩子的房子。因为离婚协议对夫妻双方有约束力,且孩子基于离婚协议有获得房子的期待权。但是,如果债务是在离婚协议签订之前就存在,且属于夫妻共同债务,那么债权人可能会申请执行这套房子。因为在债务形成时,房子还是夫妻共同财产,债权人有权要求用该财产来偿还债务。 另外,如果有证据证明夫妻双方通过离婚协议将房子给孩子是为了逃避债务,这种行为可能会被认定为无效。债权人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撤销该赠与,进而申请执行房子。所以,离婚时房子给孩子没过户是否会被执行,要综合多方面因素来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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