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房子未过户是否属于双方财产?
我和前夫已经办理了离婚手续,但当时离婚协议里说房子归我,不过一直没去办理过户。现在我有点担心,这房子还没过户,从法律上来说还算不算我们双方的财产呢?会不会有什么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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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离婚的情况下,判断房子未过户是否属于双方财产,需要分不同情况来看。 首先,如果是协议离婚,夫妻双方在离婚协议中对房产归属进行了明确约定,比如约定房子归一方所有。那么从法律角度讲,该离婚协议自双方办理离婚登记后就生效了。即便房子没有办理过户手续,按照协议约定,房产的归属是明确的,在这种情况下,房子从实质意义上应归属于协议中约定的一方,而不再属于双方共有财产。不过需要注意的是,未过户可能会存在一定风险,比如对方可能会擅自对房子进行处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离婚协议属于书面合同的一种,具有法律效力。 其次,如果是诉讼离婚,法院在判决书中对房产归属进行了明确判决,确定房子归一方所有。那么当判决书生效时,房产的所有权就已经发生了转移,无需以过户为前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二十九条规定,因人民法院、仲裁机构的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的征收决定等,导致物权设立、变更、转让或者消灭的,自法律文书或者征收决定等生效时发生效力。也就是说,从判决书生效那一刻起,房子就属于判决书中确定的一方,而非双方财产。 然而,虽然法律上房产归属已经明确,但未办理过户手续会有一些弊端。未过户的房子在对外公示上,所有权人仍然是原来的登记人。这就可能会出现原登记人私自将房子出售、抵押等情况,从而损害到实际权利人的利益。所以,为了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建议尽快按照相关法律程序办理房产过户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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