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还在按揭,离婚时该怎么分?
我和配偶有一套还在按揭的房子,现在打算离婚了,不知道这房子该怎么分割。我们都出了首付,婚后一起还贷款,但具体比例不太一样。我想知道在法律上这种情况房子会怎么处理,是会平均分配,还是会考虑首付和还款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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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离婚时分割还在按揭的房子,这在法律上有明确的处理方式。首先,我们要理解几个关键概念。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产。对于还在按揭的房子,如果是婚后购买,通常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而夫妻共同债务则是夫妻双方因婚姻共同生活及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履行法定扶养义务所负的债务,房子的按揭贷款就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相关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于还在按揭的房子,如果双方能够协商一致,比如一方获得房子所有权,同时给予另一方一定的经济补偿,那么按照协商结果处理即可。 如果协商不成,法院一般会考虑以下因素来进行分割。一是首付的出资情况,如果一方在婚前支付了首付,且房产登记在该方名下,那么法院可能会倾向于将房子判给支付首付的一方,但婚后共同还贷部分及对应的增值部分,需要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二是婚后还款的情况,即使双方还款比例不同,但只要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还款,一般都视为夫妻共同还款。 举个例子,假设房子总价100万,首付30万是男方婚前支付,婚后夫妻共同还贷50万,还有20万贷款未还。现在房子增值到150万。法院可能会将房子判给男方,但男方需要补偿女方婚后共同还贷部分及增值部分。共同还贷部分为50万,对应的增值部分可以按照比例计算。女方可以获得相应的经济补偿。 总之,在处理还在按揭的房子离婚分割问题时,要综合考虑各种因素,以公平合理的方式进行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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