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协议离婚分割房产是以房产证为准还是以协议为准?

我和前妻协议离婚,在离婚协议里明确了房产分割方式,但房产证上的登记情况和协议不太一样。现在我们对房产归属有了争议,我想知道在法律上到底是以房产证为准,还是以我们签的离婚协议为准呢?
展开 view-more
  • #房产分割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协议离婚中,涉及房产分割时到底是以房产证为准还是以协议为准,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房产证和离婚协议的概念。房产证是房屋产权的官方凭证,上面登记的产权人一般被认为是房屋的合法所有者,它代表着房屋的物权归属。而离婚协议是夫妻双方在离婚时就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达成的书面约定,本质上是一种合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离婚协议属于书面合同,对夫妻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如果离婚协议是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那么协议是有效的。在这种情况下,如果房产证登记情况与协议不一致,从合同角度讲,双方应该按照离婚协议来履行。 但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也就是说,房产的物权变动以登记为准。如果只是有离婚协议,没有办理房产过户登记,那么在对外效力上,房产证上登记的产权人仍然是法律意义上的房屋所有者。 举个例子,如果离婚协议约定房子归一方,但房产证上还是双方名字,没有办理过户。此时,若登记产权人将房屋卖给善意第三人并办理了过户手续,那么第三人就取得了房屋的所有权,另一方只能依据离婚协议向对方主张赔偿损失。 综上所述,在夫妻内部,应以有效的离婚协议为准;但涉及外部第三人时,房产证的登记具有更强的效力。所以,建议在离婚后及时按照协议办理房产过户手续,以保障自己的权益。

avatar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suggest-qr
mobile-suggestion
qr why
mobile-cta-laywer cta-laywer
免费法律咨询 3423名律师在线 3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联系立即拨打立即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