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工资按应发计算还是按实发计算?
我打算和配偶离婚,涉及到财产分割,其中工资这块不知道该怎么算。我每月应发工资和实发工资差挺多的,应发工资包含各种补贴啥的,但实发要扣掉社保、个税这些。我就想知道在离婚财产分割时,工资是按应发金额算还是实发金额算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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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离婚财产分割中,关于工资是按应发计算还是按实发计算,需要结合具体法律规定和司法实践来分析。 首先,我们要明确“应发工资”和“实发工资”的概念。应发工资是指劳动者在提供了正常劳动的情况下,用人单位根据劳动合同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应当支付给劳动者的全部劳动报酬,它包含了基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等,是还没有扣除各种税费和其他费用之前的工资总额。而实发工资则是劳动者实际拿到手的工资,是应发工资扣除了个人所得税、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等费用之后的金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等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这里所指的“工资”,并没有明确是应发工资还是实发工资。从法律原理和司法实践来看,一般倾向于按应发工资来计算用于分割的工资财产。这是因为应发工资更能准确反映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实际收入能力和收入情况。虽然社保、公积金等费用被扣除,但这些费用依然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范畴,只是处于一种受限使用的状态。比如社保中的养老保险,在退休后可以领取养老金,这部分权益是夫妻双方在婚姻期间共同积累的。公积金也可以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提取用于购房等用途。所以,在离婚财产分割时,将应发工资作为计算基数更为合理,能更公平地体现夫妻双方对家庭财产的贡献。 当然,在实际操作中,如果夫妻双方能够就工资分割达成一致意见,无论是按照应发工资还是实发工资进行分割,法律都是允许的。但如果双方无法协商一致,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时,法院通常会综合考虑各种因素,以应发工资为基础来进行财产分割,同时也会考虑到工资的实际使用情况和其他相关因素,确保分割结果公平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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