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工资总额是指应发工资还是实发工资?

我在看工资条的时候,发现有应发工资和实发工资两个金额。现在涉及到一些和工资总额相关的事情,比如计算经济补偿之类的,我就很疑惑工资总额到底是按应发工资算,还是按实发工资算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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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工资总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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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总额是指各单位在一定时期内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全部职工的劳动报酬总额。它既不是单纯的应发工资,也不是实发工资,下面为你详细解释。 应发工资是指用人单位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的工资报酬总额,它包含了劳动者在正常工作情况下应得的所有工资项目,比如基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等,是尚未扣除任何费用之前的工资数额。实发工资则是指劳动者实际拿到手的工资,它是应发工资扣除了个人所得税、社会保险费个人缴纳部分、住房公积金个人缴纳部分以及其他依法扣除的款项之后的金额。 根据《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第四条,工资总额由下列六个部分组成:(一)计时工资;(二)计件工资;(三)奖金;(四)津贴和补贴;(五)加班加点工资;(六)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从这个规定可以看出,工资总额是按照应发工资来计算的,它涵盖了用人单位支付给劳动者的各种形式的劳动报酬,不考虑之后扣除的各项费用。例如,在计算经济补偿时,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这里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同样也是按照应发工资来计算的。这样规定的目的是为了更全面、准确地反映劳动者的劳动收入水平和用人单位的人工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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