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资总额是实发工资还是应发工资?
我不太清楚工资总额的定义,每月发工资时,有应发工资和实发工资两个数额。应发工资是没扣各种费用前的金额,实发工资是扣完后拿到手的。我想知道工资总额到底指的是哪个,希望能有专业解答。
展开


工资总额是指各单位在一定时期内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全部职工的劳动报酬总额。下面我们来详细分析它与应发工资和实发工资的关系。 应发工资是指劳动者在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前提下,用人单位按照劳动合同约定的标准应当支付给劳动者的全部劳动报酬,它包含了劳动者的基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等,是在扣除各种税费和其他扣款项目之前的工资数额。而实发工资则是在应发工资的基础上,扣除了个人所得税、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等代扣代缴项目后,实际发放到劳动者手中的工资数额。 根据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第四条,工资总额由下列六个部分组成:(一)计时工资;(二)计件工资;(三)奖金;(四)津贴和补贴;(五)加班加点工资;(六)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从这里可以看出,工资总额的计算并不考虑代扣代缴的项目,它强调的是用人单位支付给劳动者的全部劳动报酬,所以工资总额对应的是应发工资,而不是实发工资。 在实际的法律应用中,很多涉及工资计算的情况都是以应发工资作为工资总额来进行计算的。比如在计算经济补偿金时,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这里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该工资也是按照应发工资来计算的。 总之,工资总额在法律层面上是指应发工资。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