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发工资与实发工资有什么区别?
我发工资的时候发现工资条上有应发工资和实发工资两个金额,而且不一样。我不太明白这两者到底有啥区别,想知道应发工资和实发工资在法律上是怎么定义的,为啥会有差异,这差异合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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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发工资和实发工资是工资核算中的两个重要概念,它们之间存在明显的区别。 应发工资,简单来说,就是用人单位在不考虑任何扣除项目的情况下,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或者法律规定应该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总额。它包含了劳动者的基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加班工资等所有劳动报酬。例如,小李和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月基本工资是5000元,本月他加班获得加班工资1000元,还有业绩奖金2000元,那么他这个月的应发工资就是5000 + 1000 + 2000 = 8000元。从法律角度来看,《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明确了工资总额的构成,应发工资就是按照这个规定来计算的。 实发工资,则是劳动者实际拿到手的工资。它是在应发工资的基础上,扣除了一些必要的项目后得到的金额。这些扣除项目通常包括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个人所得税等。继续以小李为例,他这个月应发工资是8000元,需要扣除社会保险费500元、住房公积金300元,缴纳个人所得税100元,那么他的实发工资就是8000 - 500 - 300 - 100 = 7100元。相关法律规定,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和个人所得税等是合法的义务。《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也规定了个人所得税的征收和代扣代缴制度。 应发工资是劳动者劳动价值的体现,而实发工资是经过合法扣除后实际获得的收入。了解两者的区别,有助于劳动者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也能更清楚地理解工资的构成和发放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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