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发工资和应发工资不一样怎么办?


当实发工资和应发工资不一样时,我们首先要搞清楚工资构成和两者的概念。应发工资是指劳动者在提供了正常劳动的情况下,用人单位按照劳动合同约定的标准应当支付给劳动者的全部劳动报酬,包括基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等项目。而实发工资则是在应发工资的基础上,扣除了个人所得税、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等法定或约定扣除项目后实际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同时,《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五条也明确,用人单位不得克扣劳动者工资。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代扣劳动者工资:(一)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二)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应由劳动者个人负担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用;(三)法院判决、裁定中要求代扣的抚养费、赡养费;(四)法律、法规规定可以从劳动者工资中扣除的其他费用。 如果实发工资和应发工资不一致,劳动者可以先与用人单位进行沟通,要求其说明工资差异的原因,并提供工资明细清单。通过查看工资明细,确认扣除项目是否合理、合法。 如果沟通后用人单位无法给出合理的解释或者拒绝提供工资明细,劳动者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劳动监察部门有权对用人单位的工资支付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违法行为依法进行处理。根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九条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有权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举报。劳动者认为用人单位侵犯其劳动保障合法权益的,有权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投诉。 此外,劳动者还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劳动仲裁是解决劳动争议的重要途径之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适用本法。劳动者可以向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