带货主播是否受劳动法保护?


要确定带货主播是否受劳动法保护,关键在于判断主播与相关主体之间是否构成劳动关系。 劳动关系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依法所确立的劳动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关系。在判断是否构成劳动关系时,主要看以下几个方面。一是人身从属性,即劳动者要遵守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服从其工作安排和管理;二是经济从属性,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由用人单位支付,其经济来源依赖于该用人单位;三是组织从属性,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二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以下统称用人单位)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适用本法。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和与之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劳动者,依照本法执行。《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第一条也指出,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一)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二)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三)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 如果带货主播与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接受公司的考勤管理、工作安排,公司按月支付工资等,这种情况下一般会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主播就受劳动法保护。比如主播必须按照公司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直播,遵守公司的着装、言行规范等,公司按月给主播发放固定工资。此时,主播就享有劳动法规定的各项权利,如获得劳动报酬、休息休假、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等。 但如果主播以合作的方式开展业务,例如主播与公司签订合作协议,双方约定按照直播销售额等进行分成,主播相对独立地开展直播活动,不受公司过多的管理和约束,这种情况下可能就不构成劳动关系,也就不受劳动法的保护。不过,双方的权利义务可以依据合作协议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来调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