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盈利组织是否需要缴纳残疾人保障金?
我经营着一家非盈利组织,最近收到关于缴纳残疾人保障金的通知。不太清楚非盈利组织在这方面有没有特殊规定,不知道到底要不要交,所以想了解下相关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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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我们来解释一下残疾人保障金这个概念。残疾人保障金全称为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它是为了保障残疾人权益,由未按规定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缴纳的资金。其目的是推动各类用人单位积极安排残疾人就业,促进残疾人的就业和融入社会。 根据《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第二条规定,保障金是为保障残疾人权益,由未按规定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缴纳的资金。也就是说,一般情况下,只要是未按规定安排残疾人就业的单位,包括非盈利组织,都需要缴纳残疾人保障金。 不过,这里也有一些特殊情况。依据《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第十六条,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3年内,对安排残疾人就业未达到规定比例、在职职工总数20人以下(含20人)的小微企业,免征保障金。虽然这里说的是小微企业,但如果非盈利组织符合类似的人数少等相关条件,各地可能也会有相应的优惠政策。 同时,部分地区对于符合一定条件的非盈利组织,会给予减免或者缓缴残疾人保障金的政策。所以,非盈利组织是否要缴纳残疾人保障金,关键在于是否按规定安排了残疾人就业,以及是否符合当地的优惠政策条件。非盈利组织可以查看自身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情况,并向当地的残联或者税务部门咨询具体的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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