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关闭了是否会赔钱?
我所在的公司突然宣布要关闭了,我在这里工作好几年了。我想知道公司关闭这种情况下,会不会给我们员工赔钱啊?我也不太懂这方面的法律,就怕自己的权益得不到保障,所以想问问相关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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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关闭后是否会赔钱给员工,这需要依据具体情况来判断。 首先,当公司因为破产、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等原因而关闭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第五项的规定,劳动合同终止。同时,该法第四十六条第六项明确指出,在此种情形下,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经济补偿的计算方式是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来确定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如果工作年限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则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这里所说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不过,如果公司关闭是由于不可抗力因素,比如自然灾害等导致无法继续经营,且公司不存在过错的情况下,虽然在法律上没有明确规定必须给予赔偿,但从公平合理的角度出发,公司可能会与员工协商给予一定的补偿。但如果公司违法关闭,比如未经法定程序就擅自解散员工,那么员工不仅可以要求经济补偿,还可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要求公司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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