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搬到别的城市员工有补偿吗?
我在现在这家公司工作挺久了,最近公司突然说要搬到别的城市去。我不太想跟着过去,毕竟搬家什么的太麻烦了,生活也会受到很大影响。我就想知道这种情况下,我能得到公司的补偿吗?想了解一下具体的法律规定和补偿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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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搬到别的城市,员工是否有补偿需要分情况来看。 一般情况下,如果公司搬迁到别的城市,导致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这是因为工作地点是劳动合同的重要内容,公司搬到别的城市属于对劳动合同关键条款的重大变更。 经济补偿的标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来执行,即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这里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不过,如果综合各种因素,劳动合同仍然能够正常履行,那么劳动者通常应依照劳动合同的约定继续履行职责,企业的迁移可能并不构成法定意义上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条件,员工可能就无法获得补偿。比如,虽然公司搬到了别的城市,但提供了便捷的通勤班车、员工住宿等条件,对员工履行工作职责影响不大,这种情况下就有可能不被认定为需要补偿的情形。 相关概念: 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指发生不可抗力或出现致使劳动合同全部或部分条款无法履行的其他情况,如企业迁移、被兼并、企业资产转移等,并且排除《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三项规定的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等情形。 经济补偿金:是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时,给予劳动者的经济补偿。是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后,用人单位依法一次性支付给劳动者的经济上的补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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