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所有权是否自交付之后发生效力?
我买了套房子,卖家已经把房子交付给我使用了,但还没办过户手续。我想知道,从法律上来说,现在这房子的所有权是不是就归我了呢?我不太清楚房屋所有权的转移是按交付算还是按过户算,希望了解下具体规定。
展开


在我国,房屋所有权并非自交付之后就发生效力。房屋所有权的转移涉及到物权变动的法律规定。 物权变动是指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对于房屋这种不动产而言,其物权变动遵循登记生效原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这意味着,房屋所有权的转移需要经过法定的登记程序,也就是办理过户手续,才会在法律上产生效力。 而房屋交付,通常是指房屋的实际占有转移。交付行为更多的是涉及到房屋的使用和控制,它与房屋所有权的转移是两个不同的概念。交付后,买方虽然可以实际使用房屋,但在未办理过户登记之前,从法律意义上讲,房屋的所有权仍然属于卖方。 举例来说,假如甲将房屋卖给乙并交付给乙居住,但未办理过户登记。之后甲又将该房屋卖给不知情的丙,并办理了过户登记手续。在这种情况下,虽然乙先占有了房屋,但由于未办理登记,丙因办理了登记而取得房屋的所有权,乙只能依据与甲签订的买卖合同追究甲的违约责任。 所以,房屋交付并不等同于房屋所有权转移,只有办理了过户登记,房屋的所有权才会真正从卖方转移到买方。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