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劳动法里是否允许买赔?

我在一家公司上班,最近公司说要和我协商一个‘买赔’的事儿,就是给我一笔钱让我离职。我不太懂这在劳动法里合不合法,想知道劳动法到底允不允许这种‘买赔’的操作,会不会损害我的权益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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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劳动法的语境中,“买赔”通常指的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并由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支付一定的经济补偿。从法律层面来看,这种行为是被允许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该法第四十六条第二款又明确指出,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也就是说,如果用人单位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且与劳动者协商达成一致,那么用人单位就需要按照法律规定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这其实就是“买赔”的一种合法体现。 经济补偿的标准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这里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不过,需要注意的是,如果所谓的“买赔”是用人单位采取欺诈、胁迫或者乘人之危等手段,使劳动者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接受解除劳动合同及补偿方案,那么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这种解除劳动合同的协议可能会被认定为无效或者可撤销。所以,劳动者在面对“买赔”情况时,要确保自己是在充分了解自身权益和法律规定的前提下,与用人单位进行平等、自愿的协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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