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规定实习生可以不给工资吗?
我是一名实习生,在公司实习了一段时间,但是公司说实习生没有工资。我不太清楚劳动法是怎么规定的,想问问实习生到底可不可以不给工资啊?这方面的规定是怎样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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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讨论实习生是否可以不给工资之前,我们需要先明确“实习生”这个概念在法律上的定位。实习生通常是指尚未毕业,到用人单位进行实践学习的学生。由于实习生与用人单位之间一般不构成劳动关系,所以《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等调整劳动关系的法律并不直接适用于实习生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关系。 不过,这并不意味着用人单位可以随意决定是否给实习生支付报酬。根据《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2条规定,在校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助学,不视为就业,未建立劳动关系,可以不签订劳动合同。虽然不视为就业,但如果双方就报酬有约定,用人单位应该按照约定支付。 如果实习生与用人单位签订了实习协议,协议中明确约定了报酬,那么用人单位就有义务按照协议支付工资。这是基于合同的约定,遵循的是《民法典》中关于合同履行的规定。《民法典》第五百零九条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如果用人单位违反约定不支付工资,实习生可以依据协议追究其违约责任。 即使没有书面协议,从公平原则和实际劳动付出的角度来看,实习生为用人单位提供了劳动,用人单位也应当给予相应的报酬。如果用人单位以实习生为由拒绝支付工资,实习生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反映情况,或者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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