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允许扣工资吗?
我在一家公司上班,最近公司说要扣我工资,我不太清楚公司这样做合不合法。我想知道劳动法对于扣工资是怎么规定的,在哪些情况下公司可以扣工资,哪些情况不可以,希望得到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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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法对于扣工资的情况并不是一概允许或不允许,而是有明确的规定和条件。首先,我们需要了解工资的概念,工资是劳动者付出劳动后应得的报酬,受到法律的保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这就明确了原则上用人单位是不可以随意克扣劳动者工资的。“克扣”是指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扣减劳动者应得工资。 不过,在一些特定情况下,用人单位是可以代扣劳动者工资的。依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五条,用人单位可以代扣劳动者工资的情形包括: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应由劳动者个人负担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用;法院判决、裁定中要求代扣的抚养费、赡养费;法律、法规规定可以从劳动者工资中扣除的其他费用。 另外,如果劳动者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也可以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所以,劳动法并不是绝对禁止扣工资,但是严格限制了扣工资的情形和条件,用人单位必须依法依规进行操作,否则就可能构成违法行为,劳动者有权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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