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久居住权会影响卖房吗?
我名下有套房子,之前给别人设立了永久居住权。现在我想把房子卖了,又担心这个永久居住权会有影响。我不太清楚法律上对于这种情况是怎么规定的,想知道这个永久居住权到底会不会影响我卖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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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法律体系中,永久居住权其实在法律上规范的表述为居住权。居住权是指权利人为了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按照合同约定或遗嘱,在他人享有所有权的住宅之上设立的占有、使用该住宅的权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六条规定,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这意味着,一旦房屋上设立了居住权,居住权人就可以在约定的时间内,合法地居住在该房屋内。 当房屋存在居住权时,是会对卖房产生影响的。从法律层面讲,房屋所有权人虽然依然拥有房屋的所有权,可以进行房屋的买卖交易,但居住权并不会因为房屋所有权的转移而消灭。也就是说,即使房子卖给了新的业主,居住权人依然可以根据之前设立的居住权合同,继续在该房屋内居住。 对于潜在的购房者来说,他们在购买房屋时会考虑到房屋上存在居住权这一情况。因为居住权的存在可能会限制他们对房屋的使用和支配,比如不能立即入住等。所以,很多购房者可能会因为房屋上有居住权而放弃购买,或者要求降低房屋的价格。这无疑会增加房屋出售的难度,并且可能导致房屋的价值在一定程度上降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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