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员工造成公司损失需赔偿,但公司没发工资怎么办?

我在工作中不小心给公司造成了损失,公司说要我赔偿。结果到了发工资的时候,工资却没发。我想知道公司这样做合不合法,我该怎么维护自己的权益,是先赔偿公司损失还是先让公司发工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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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工资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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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种情况下,需要分步骤来分析问题。首先,当员工因自身过错给公司造成损失时,员工确实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这在《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六条中有明确规定,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然而,公司不能以员工需赔偿损失为由,直接不发工资。工资是员工提供劳动后应得的报酬,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所以,如果公司未按照规定发放工资,是违反法律规定的。 遇到这种情况,员工可以先与公司进行沟通协商。一方面明确自己愿意按照合理的方式赔偿公司损失;另一方面要求公司按照法律规定正常发放工资。如果协商不成,员工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劳动监察部门有权对用人单位工资支付情况进行监察,责令其支付拖欠的工资。此外,员工还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通过仲裁来解决工资支付和损失赔偿的争议。如果对仲裁结果不满意,还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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