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员工在值班室猝死,用工单位不承认是工伤怎么办?

我是这名猝死员工的家属,我家人在值班室突然去世,用工单位却不承认这属于工伤。我们家里人都很着急,也不知道该怎么处理。我想了解在这种情况下,按照法律我们该怎么做才能维护自己的权益,认定这是工伤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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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工伤认定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这种情况下,员工家属可以通过合法途径来争取认定工伤。首先,我们要明白什么是工伤。工伤就是指劳动者在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内,因为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等情况。对于在工作岗位上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也视同工伤。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员工在值班室猝死,值班室属于工作场所,符合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的条件。如果是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内抢救无效死亡,就应当被认定为视同工伤。 当用工单位不承认是工伤时,家属可以自己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家属在申请工伤认定时,要准备好相关材料,比如劳动合同、医疗诊断证明、死亡证明、事故情况说明等。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根据提交的材料进行调查核实。如果用工单位不配合,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也有权进行调查。一旦认定为工伤,员工家属就可以依法享受相应的工伤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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