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底辞职了没签合同该怎么赔偿?
我在一家公司上班,到年底了我打算辞职。但入职到现在公司都没和我签合同,我想知道这种情况下我能得到怎样的赔偿,具体的赔偿标准和计算方式是怎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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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用人单位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这里所说的“二倍工资”,简单来讲,就是除了正常支付你每月的工资之外,还要额外再支付一份相同数额的工资作为赔偿。 举个例子,如果你每月工资是5000元,从入职第二个月开始到你年底辞职时,如果一共是10个月没签合同,那么用人单位就需要额外支付你5000×9 = 45000元(第一个月不计算在内)。不过要注意,计算二倍工资是有时间限制的,最多支付11个月。也就是说,从你入职满一个月开始计算,到满一年为止,如果这期间都没签合同,最多就赔偿11个月的二倍工资。 另外,如果你在年底辞职时,是因为用人单位存在不签合同等违法行为而主动辞职的,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第四十六条规定,你还可能有权获得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例如,你在该单位工作了10个月,那么经济补偿就是一个月的工资。如果你工作了4个月,经济补偿就是半个月的工资。要拿到这些赔偿和补偿,你需要收集好能证明你和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比如工资条、工作证、考勤记录等,然后可以先和用人单位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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